警察約詢,你該注意的事。
如果被警察約談,該注意什麼事情呢?

我遇過的情況,警察都有同意,因為當事人可能要找律師陪同,要律師時間也能配合。
當然,也不可能讓你一改再改囉!如果想拖時間,警察是可以通知你不來後,報請檢察官拘提的!

正式的筆錄過程是有錄音/影的,有些東西警察想套你的話,又不想出現在筆錄上,就會用這種「我們先聊一聊」的方式,遇到這種情形,請警察直接開始做筆錄就好。

針對問題,一問、一答即可,不需要陳述過多,除非是要你描述一段過程,比如:「可否簡述發生經過?」
因爲筆錄不是「逐字稿」,而是警察聽你的回答後,記載「要旨」,所以請看清楚螢幕上打什麼,如有錯誤即時請警察更正。
由於警察約談犯罪嫌疑人時,通常已經問過被害人,所以很多問題會以被害人的角度來問,比如:
「你對被害人強制性交後,有沒有恐嚇他不能告訴他人?」
但事實上,你可能根本沒對被害人強制性交,這時候,只要說:「我沒有對他強制性交,也沒有恐嚇他。」就好。

可以,但要保持緘默,請「從頭到尾」不說話。
如果有些地方講,有些又不講,檢察官/法官是可以就有講、沒講的部分綜合評價的。

仔細看一遍筆錄內容,如果有錯誤請警察更正再簽名。
如果警察問你可否到地檢署複訊,可以拒絕。因為到地檢署由檢察官訊問,檢察官是有權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的,但在警局,警察無法逮捕自行到案的犯罪嫌疑人。
建議委任律師陪同詢問,一方面事前和律師討論案情、降低緊張的情緒,另一方面可以由律師記下當天詢問的內容(偵查不公開,做完的筆錄是不會給你一份的!)